字体
关灯
   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

第69章:以杀出众(求首订!)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 笔趣阁] http://m.3renwx.com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推算一下,大概是一百年前,父王第856个孩子,也就是自己的姐姐——夜红诗。


此人的传承职权和血契眷灵,皆是中等偏上。


好好发挥,通过试炼怎么也能增添一成的胜算。


可惜,她凭借幼年时记住的配方,越是家族认为不入流的普通货色,越是拿去贩卖。


五年时间虽然在试炼之地建立了排名第一的超级商会,在当地无人不知、无人不晓,风头无两。


但是等到家族的考评团抵达,认为她虽然「出众」,但投机取巧的水分太多。


综合衡量,最终给予不合格的评价,彻底失去「夜」这个姓氏。


出众——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


它有潜在的规则,有隐藏的限制,更加希望看到试炼者以自身的智慧或者能力,实现最终的效果。


“执教执教,以教化出众,会不会也被判定为投机取巧?”


“毕竟我还是在用过去学到的东西,指导那些学生。”


“单纯走这条路,就算成为沧海阁乃至巨蛙池沼最有名气的导师,最终的评价恐怕也只能游离在合格的边缘,一点把握都没有……”


窗外风景如画,窗内心绪纷杂。


夜寒君无心观赏。


他的危机感自始至终都很强烈,因为他还是没有想清楚,自己要如何出众。


家族里公认第一、也是最多人成功的通关方式,名为“杀戮出众”。


夜氏始祖就是这么成就冠位的,自幼年再到巅峰,一路杀穿,所有被标记为敌人的存在,不管是同龄还是前辈,一个接一个命归黄泉。


杀戮、黑暗、冷血、暴虐、疯狂、无情……这些一直都是夜氏族人对外的标签,盘亘十二个纪元不曾改变。


能够通过试炼的族人,三分之二都是走这条道路,不会出错,并且更加受到认可。


屠戮满山遍野的野生眷灵,以尸山血海证明自己出众的刽子手。


到处挑战、到处击败、到处虐杀,用攻无不克的战绩证明自己出众的战斗狂。


每到夜色降临便游荡在城市里,随机狩猎贵族或者王族,然后潇洒离去的变态杀人魔。


发布必杀令,不管对方逃到哪里,不管有多少护卫,都能在七天以内取走目标脑袋的神秘杀手……


……


这些,便是夜寒君的哥哥姐姐们,曾经的通关方式。


虽然不全是这样,但这部分的比例,占据绝大多数。


相比而言,夜寒君实在太温柔、太善良、太低调了。


“哞!!”


牛车刹停,夜寒君下车。


这是途径的一站,十字老街。


这个地方落座于北院区的西南侧,据说曾经很繁华,现在日渐萧条。


不过司空威也描述过,这里还是有不少好东西的,只是更加需要一双火眼金睛罢了。


“帅哥,过来看看呐,本店出售盾牌,塑料的、木的、铁的、合金的,只有你想不到的,没有我们做不出来的!”


“缝纫师制作的衣服,训练服、防虫夹克、防尘斗篷、防走光战裙、超性感女仆装、夜行者风衣……不满意可以提供量身定制服务,价格都好商量!”


“这位同学,需要「秘籍」吗?本店有镇定之宝「炸裂之声」,这可是90纹以上的强力技能,只要能领悟,您的契约眷灵同等级必然无敌,有没有心动……哎?别走那么快啊,真不是骗人的……”


……


喧喧闹闹的十字老街,有着远比雏鸟屋浓郁的人间烟火气。


这里闲逛的学生也不在少数,三三两两的,身边跟着各式各样的契约眷灵。


有些造型独特的,往往也能吸引夜寒君瞥视一眼。


不过,所有热情推销的店员,他都不想搭理。


尤其是售卖秘籍的店铺,嘴里说着“童叟无欺”、“如假包换”。


但他们的秘籍真要靠谱,售卖的价格不应该这么便宜。


店里也不至于空空荡荡,没有一个人愿意参观。


——都是坑。


一小会工夫,夜寒君至少看到三组学生。


满怀欣喜,以不菲的价格,买下和他们预期严重不符的物品。


这也不怪他们,个别商家除了粉饰商品、把他们售卖的东西夸得天花乱坠。


甚至会聘请「推销员」「导游」这样的生活职权,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放大言语的效果。


各种销售套路加持下,定力不足、见识偏少的学生,着道的可能性着实不低。


“咦?”


拐角处有一家五谷杂粮店,占地面积不过五十平米,又小又黑。


疑似老板的瘦老头,坐在一头年迈的岩狗背上,正神色激动地和隔壁的胖老头打牌。


“你出老千!”


“放屁!这是我凭本事赢得钱,凭什么还给你?”


“伱大爷的!”瘦老头撩起袖子,气势汹汹道:“再来一把!”


“今天不让你输掉底裤,我就不叫郝剑!”


“谁怕谁啊!”胖老头拍了拍怀里的毛毛虫,一脸轻蔑的笑。


……


两个老头都是近百的年纪,却跟两个小孩似的打打闹闹。


从周围人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,显然不是一次两次了。


夜寒君扫了他们一眼,不甚在意。


目光的焦点,始终凝聚在五谷杂粮店的里面。


银稻、灰鹰豆、金藜麦、毛薯、怪味玉米、平安豆……


第69章:以杀出众(求首订!)[1/2页]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