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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(69)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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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然后,认为时机成熟,忽然开始殷勤地替他舔毛——


闹钟响了,程凛猛地睁开眼。


一夜过去,一只被角抵在他的脸颊上。怀中很温暖,麦麦抱着他毫无心事地睡觉,脑袋抵着他胸口。怪不得梦里也是如此,都一一对照了起来。弗洛伊德诚不欺他。


程凛将闹钟快速关闭,没有下一步动作。梦做得太真,让他缓不过神,只盯着天花板发呆。


变猫这件事,应该不会通过性传播吧。程凛心道。他张开手,确定是手掌而非猫爪,镇定许多。好在一切如故。


虽然程凛反应足够敏捷,麦麦仍是被闹钟的声音弄醒了。因为昨晚睡得太晚,他还有点迷迷糊糊的:“要上班了。”


程凛低头看他,从床头柜捞来麦麦的手机,见秦陆已经回复了,遂道:“睡吧,给你请好假了。秦陆说新员工今天会上岗,有她带,让你放心。”


原本咖啡店是做五休二,朝九晚六。现在因为生意很好,秦陆又多招了个员工轮岗,这样每日的营业时间增长,休息时间改成做一休一。


事业被秘书安排妥当了,爱岗敬业的麦麦又放心地倒头就睡。


程凛确认那只是一场梦后,涌上劫后余生的困顿。他替麦麦拉好被子,将肩头盖住,随后把人往怀里再揣了揣,也睡着了。


再醒过来已经是中午。


程凛坐起身,靠着床背看手机里堆积的工作消息。麦麦看着他回忆,自从自己变成人后,这似乎是程凛头一回没穿衣服和他抱着。


先前他认为人类每次都要穿很多衣服极为麻烦,但程凛看他不穿衣服又反应极大,只能按规矩都穿好。见识得越来越多,这才渐渐察觉,和猫咪不一样,人类的社交,大部分时候躯干都是掩藏起来的。


不像程凛之前养他,不仅要把他从脑袋到屁股的毛全都摸一遍亲一遍,还要把脸埋到他肚子上陶醉地呼吸。在人类社会似乎没有这样的行为。


不过,这一晚过去,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和之前一样。现在终于面对面坦诚相待,真是趣味盎然——


原来人类社会也是有类似行为的,关系到了就可以。


被子滑落了下来,麦麦就和之前一样,钻到了程凛的怀里。


程凛不知道麦麦想做什么,一手抱着猫,摸猫后脑勺的头发,一边想着快些把袁佳明发的消息打发完,堪称全神贯注。


麦麦盯着自己靠着的地方看。


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(69)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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