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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(76)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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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等猫再从厨房出来,就看到黄瑰瑰高举巴掌往程凛身上扇:“才18岁就被你逮到家里同居?!你是不是东西啊?!”


“我是让你们来参加婚礼的,不是来拆散我们的。”程凛肩膀挨了一下,躲避道,“人家自己乐意。”


他认为母亲应该秉持未知全貌不予置评的保守态度。


但一想到自己之前惹猫生气到离家出走,感觉也情有可原。


麦麦见此场景,急得扑上去:“不要打他!”


黄瑰瑰非得弄个明白:“你是不是就看人家好看,玩弄人家的感情?!”


“玩弄感情我结什么婚?”程凛把麦麦一捞,答。


“人家父母没有意见吗?麦麦不念书吗?”


“人家……没有爸爸妈妈,就一个人。”程凛含糊说,“白天上班,晚上上网课。比我上进多了。”


事态紧急,虽然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至此,麦麦意识到自己该主动表态打破僵局了。


想要结婚成为女婿,他需要得到老丈人和丈母娘的认可。


猫心中措辞,郑重开口道:“程凛是我全世界最喜欢的人,我一定要娶他的。”


三个人心思各异,全沉默下来。


程凛在回味那句全世界最喜欢的人,嘴角的笑意难压抑下去。黄瑰瑰和程先旭的重点则放在后一句。


一定、要、娶他的。


麦麦惴惴然而忠心耿耿地在程凛身旁坐正。程凛捏了捏他的手掌,随后抬起他一只胳膊,让他把手搭在自己肩膀上。


以往都是老婆主动做这个动作,猫并不适应。


程凛的背脊宽阔,人又比他高,这么搭起来颇感别扭。


但程凛捏紧了他的手,不让他退开。


接下来在麦麦的眼中,程凛的父母忽然换了态度,婚事得以顺利推行。一顿便饭后,两人起身告辞。


黄瑰瑰和程先旭的想法在开放中又保留了一丝传统——原本认为麦麦受压迫遭哄骗,但事实证明人家似乎乐在其中,并且在这段情感中某种程度上占据了……主导地位。那也无所谓吧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。


“麦麦,你的鱼汤真不错。”黄瑰瑰赞叹,随后说,“程凛……就交给你了。”


麦麦郑重答应,搀扶着程凛方便他站立。


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(76)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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