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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(76)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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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过两天何助会把你的……嫁妆送来。”程先旭对着自己不争气的儿子道,“记得查收。一点心意。”


“谢谢爸。”程凛倚靠着麦麦回答。


程先旭已经站在玄关穿鞋,但看程凛大半天都装出一副有气无力很羸弱的样子,终于忍无可忍地拆穿道:“你装什么呢,你的脚哪有那么严重?”


他扭头对着麦麦说:“别说走路了,现在抽他一鞭子,让他跑步也行。”


“啪”。门关上了。


留下了心虚的凛和难以置信的麦。


麦麦:“你骗我!”


“宝宝,你听我狡辩。”程凛抱着人不放,弱弱道,“我的脚真的扭了,只是这一晚上恢复得还不错,现在好多了。”


麦麦忍一时越想越气,说:“我怕耽误婚礼,这么着急呢!”这是一个态度的问题。


程凛反应过来,原来猫比想象中还要重视结婚这件事。


“喝了鱼汤才好的。”他心虚地亲了亲麦麦的眼皮,小心问了句,“婚还是结的吧?”


麦麦认为这问题莫名其妙:“当然要结啊!”


程凛搂住他,想到猫刚刚一本正经的甜言蜜语,从眼睛亲到嘴唇,最后稀里糊涂回到床上。


麦麦垫着枕头平躺着,心情重新变好,他总是很难记程凛的账。


正是箭在弦上之际,他和人对视了眼,忽然想起自己抽屉里放着的、迟迟没给出去的礼物,决定还是给一下。


他推了推程凛,说:“等一下!拿样东西。”


程凛误解了,沙哑道:“已经戴好了。”


麦麦却执意扭了个身子,打开自己那边的床头柜,从里面拿出一个极为朴素的小盒子。


这个场景单膝下跪不太合适。猫只能模仿端木泽到将盒子打开这一步,随后面向程凛,眼巴巴地说:“嫁给我。”


这戒指是上次和荣荣一起去上手工课时做的。王德荣做了把勺子准备吃西瓜用,麦麦敲敲打打半天,做了枚银戒指。里面还刻了两个人名字的缩写,相当用心。


他打算接下来就学习端木泽,找时间单膝下跪,冲自己的程温菀求婚。


只是并不知情的程凛第二天就带着猫去买对戒了。


于是程麦麦从柜姐的口中了解到,除了时尚饰品,一般的珠宝品牌都是用其他贵金属做戒指。不用银。这个势利的世界。


这下有些拿不出手了。


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(76)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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